新闻拾零:法官应该有本“错题集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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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26日的《人民法院报》第2版刊登了一篇文章,题目是《刑事审判“错题集”有益补偏救弊》,讲的是江苏省盐城市中院编印《刑事案件常见瑕疵汇编》,以“错题集”的形式为法院刑事干警办案提供规范指引。“错题集”对2016年以来的刑事上诉案件进行系统梳理,从程序、事实认定、量刑、文书制作等四方面列出48条常见问题,每条都详细列出典型案例,点出问题要害,力求通俗易懂、精辟实用。
之前有位副院长和大家座谈时也曾提到,说“错题集”是促进学习的非常好的办法,他给孩子辅导作业就专门给孩子准备了一个错题集。还别说,橙子当年在高中的时候各科都有一本错题集,考前复习确实事半功倍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在法院工作了多年后,橙子真心觉得法官也应该有本自己的错题集。
曾经有法学院在校研究生问橙子,说自己是民商法专业的,如果去法院工作的话,是不是一定会去民事庭或商事庭?我说不一定,法院用人,当然会考虑你的专业背景,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从使用角度出发的,哪个岗位缺人需要有人顶上去,就会把你放到哪个岗位。学民商的去了刑庭,学刑事的去了行政庭,学法律的去了综合部门,都是非常常见的现象。而且进入法院后调整岗位也同样如此,橙子进入法院后,先去速裁庭,又去立案庭,再去办公室,中间还去上级法院借调了一段时间,然后去的民事庭,最后去的家事庭,这么多次岗位调整,除了去民事庭那一回是橙子自己争取的外,其他都是院里调整的,没有一次提前和橙子商量过。从立案庭去办公室那回,庭长从院里开完会回来,橙子还跑去打听,说听说谁谁谁要从研究室去民庭了,是这样吗?庭长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了看我,抽出一纸调令给我,赫然写着橙子从立案庭调到办公室。估计庭长觉得你还傻呵的打听别人,你自己岗位都变了......
调整也就算了,这种调整还有一个问题是先上岗再学习,没有人会在乎你上岗前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,都是让你边干边学的。橙子调到办公室主要负责写信息,之前真是一篇都没写过,前一任信息员交接时简单讲了十几分钟就走了,一切都得从头干起,过了三天主任问我给高院报送信息了吗?我心说我连怎么写还没摸清门路呢。但是还是那句话,没有人在乎你是否会干,反正在新的岗位上你必须干,至于怎么干自己摸索吧。审判岗位也是如此,把你从一个庭调到另一个庭,怎么审这一类型的案件全凭自己摸索,有一回对一类案件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审,跑去问师傅,结果师傅说这类案件他也没审过,不过没关系,先开一庭,听听律师怎么说......
目前一般的法院干警积累审判经验,除了自己亲身积累外,更多的靠向周围同事的请教,这种请教往往没有书面的呈现,更多的是口口相传,偶然因素非常大,橙子办案后曾就一个问题向一位老法官请教,老法官当即指出了问题所在,并说三年前本院另一位法官曾在这个问题上犯过类似的错误。但那时橙子在综合部门,完全没有耳闻。这件事让橙子印象非常深刻,一是后怕,要不是主动问一下老法官差点审出错案,另一方面也感叹已经有人在同一地点掉进坑里,后来人居然不知道,险些步其后尘。因此橙子一直觉得,法院应当给每个岗位配备一本“错题集”,不仅是为了总结经验,更是为了新人上岗后,可以通过“错题集”迅速上手,至少其他人已经犯过的错误,不要自己再犯一遍了,特别审判岗位,真出了问题,没有人会在乎这位法官之前是否有相关的审判经验,而真的问责,某种程度上对承办人也是不公平的。毕竟不教而诛,又如何让人信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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